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是为全省教育行政部门招聘教师而进行的选拔性考试, 其目的是为教育行政部门录用教师提供智育方面的参考。各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面试情况,按已确定的招聘计划,从教师应有的素质、文化水平、教育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因此,全省教师招聘考试应当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目标与要求
考试的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三个主要部分。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识记,要求考生对从事教育所需的背景性知识和领域有大致的了解;二是理解与掌握,要求考生对所涉及的领域或者问题能够清楚地知道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三是运用,要求考生能够根据所学理论分析教育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和现象。
Ⅲ.考试范围与要求
第一部分 教育学
一、教育及其产生与发展
(一)识记
1、“教育”的概念,
2、教育的基本要素。
(二)理解
1、教育发展的历史、形态和特征。
2、教育学学科发展的历史。
3、教育学发展过程中中西方著名教育思想家的主要思想观点与意义。
4、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主要代表人物的教育思想。
(三)运用
1、能够辩析“教育”概念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
2、能够根据现代社会的特点以及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对教育现象做出正确的评价。
二、教育目的与功能
(一)识记
1、教育目的概念。
2、国外发达国家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教育目的或学校教育目的的最新表述。
3、我国教育目的以及学校培养目标。
4、马克思主义关于全面发展教育理论及其意义。
5、教育功能及其类型,不同的教育功能观。
(二)理解
1、我国不同历史阶段教育宗旨变革。
2、新中国教育目的和学校培养目标的历史演变。
3、确定教育目的的依据
4、教育功能的演变
(三)运用
1、能够根据自己对当前社会发展和个体发展面临问题的认识,就当前应该重点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哪些关键素质提出自己的见解
2、能够识别不同的教育功能观和功能的类型。